江西中泽新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10kV铜锣湾商贸小区用电改造工程(项目编号:ZZXS-2025-0839YT)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10kV铜锣湾商贸小区用电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鹰潭市国资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确认并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XS-2025-0839YT
项目名称:10kV铜锣湾商贸小区用电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1065723.86元
最高限价(如有):1033752.14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交付,工期延误赔偿费为5000元/天,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格的5%。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2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
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具有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含)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5.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3 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以上资质;
5.4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机电工程,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上的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
5.5 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赣建城镇[2021]19号文,江西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企业备案以及人员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扫描件)
四、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磋商文件电子版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5-10-11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鹰潭市国资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tygcg.com/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递交方式:请参加投标的代表携带纸质投标文件及身份证明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逾期投标无效。
2、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10-13 09:30(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鹰潭市国资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鹰潭市月湖区梅园大道9号审计局二楼)。
七、公告发布媒介:
鹰潭市国资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鹰潭市铜锣湾旅游文化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鹰潭市月湖区鹰雄南大道66号
项目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方式:0701-6666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中泽新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鹰潭市信江新区夏埠乡政府旁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3818168813
九、其他说明:
1.潜在供应商必须在“鹰潭市国资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www.ytygcg.com) 按要求进行平台账号用户注册。潜在供应商未在鹰潭市国资阳光服务采购平台下载磋商文件的,视为未获取磋商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2.本项目采用“见面”磋商方式,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携带授权委托书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并进行签到,逾期送达的视为放弃磋商。因磋商过程中需二次报价,各供应商需在磋商现场报价,未在规定的30分钟时间内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未二次报价的供应商将不被记录到最终排名中,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如供应商被废标,则供应商也将无法进行报价,同样也不计入排名中。
3.公告发布媒介:鹰潭市国资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ytygcg.com)。
4.如不能参加此次磋商的,请在磋商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磋商;否则不得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5.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磋商文件电子版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意向的供应商须在鹰潭市国资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ytygcg.com)门户网站注册后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采用纸质文件现场投标方式,请各供应商注意开标时间和地点。
7.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各投标人如有需要自行前往。